知情人士爆料,多張LINE對話截圖顯示,女子李莫妮與一名男子發生激烈爭執,對話中多次出現「跳下去」、「頂樓見」、「再不讀我跳下去」、「開視訊看我們跳樓要嗎」等字句,同時提及女兒,內容引發外界關注。
根據截圖顯示,李女於深夜連續傳送訊息,包含「15分鐘沒到我就跟包包一起跳下去」、「我跟女兒會自殺」、「明天我跟亮點去自殺,你看著辦」、「今天沒看到進帳 我就殺你全家」等內容,並出現倒數計時語句。對話中亦可見情緒性辱罵與激烈衝突字句。
除情緒爭執外,對話亦涉及金錢往來。李女曾提及2萬元、2萬5千元、1萬5千元及6萬元等金額,並表示需繳納保險費、房租與其他費用。實際情況仍待進一步釐清。
男方回應內容包括「不要這樣」、「不要在她面前說這個」等語,顯示曾嘗試安撫情緒。













目前屬單方爆料階段,相關內容仍有待進一步查證。
當事人的轉帳紀錄

根據情報員的網路調查,目前莫妮個人 Instagram 已經查不到,但仍有在接商業活動。

當事人聲明
本人在此就以下事項,做出正式說明:
一、
過去因雙方關係信任基礎,本人曾於特定期間內支付對方款項合計約新臺幣700萬元。
相關款項往來及最終以30萬元達成和解之紀錄,均有留存。
二、
和解後,本人持續依約履行父親之扶養義務,按月匯付撫養費,至今未曾延遲或拒絕。
三、
然自約半年以前起,對方全面切斷聯繫,包括但不限於:
- 更換聯絡方式
- 關閉或限制社群帳號
- 拒絕提供子女近況
- 拒絕探視安排
截至目前為止,本人已超過半年未能取得子女任何照片、通話或實際見面機會。
四、
本人持續匯款,僅因擔憂子女生活受影響。
惟撫養義務之履行,不應以剝奪探視權作為交換條件。
五、
本人現已整理相關金流紀錄、通訊紀錄及往來證據,
並將依法向法院聲請:
- 探視權確定
- 必要之強制執行措施
- 相關權益保障
本人在此聲明:
我無意公開攻擊或抹黑任何人。
但作為父親,我依法享有探視與關懷子女之權利。
金錢可以歸零。
但親權與成長不應被消失。
若對方仍拒絕溝通,本人將全面交由法律程序處理,不再私下協調。
特此聲明。
當事人自述
700萬買斷信任,卻買不到見孩子一面。
我曾經以為,退一步會海闊天空。
700萬,我認了。
30萬和解,我吞了。
我告訴自己:
錢再賺就好,只要孩子平安。
結果呢?
半年。
整整半年。
🔹 被封鎖
🔹 被斷聯
🔹 被換號
🔹 被消失
沒有照片。
沒有聲音。
沒有任何近況。
但撫養費,照收。
我每個月準時匯款,
不是因為我軟弱,
是因為我怕孩子被牽連。
我曾經相信感情。
現在只相信轉帳紀錄。
我曾經相信承諾。
現在只相信證據已經備份。
有些人把孩子當武器,
把親情當籌碼,
把沉默當勝利。
但你要知道——
真正的沉默,不是害怕。
是準備。
我不再爭吵。
不再求情。
不再對任何人解釋。
我只會一步一步,
用合法的方式,把該拿回的權利拿回來。
錢,我可以重來。
名聲,我無所謂。
但孩子的成長,我不會再缺席。
今天我選擇公開,
不是為了報復,
是為了讓真相開始有重量。
如果你也曾經被切斷親情、
被迫沉默、
被迫付款卻無法見孩子——
你不是一個人。
這一次,我不退了。
珍惜生命,自殺無法解決問題;遇到困難時,請主動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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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
張老師專線:1980

